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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是第幾次創業了,照理說應該得心應手。不過這次自己一個人搞一家公司,從投標、簽約、專案執行、收款、付款、請會計報稅、跟客戶應酬等大事,一直到買郵票、買膠水、寄信等小事,全部都要自己完成。要一直更新產業資訊就算了,他媽的公司法跟勞基法又一直改,超煩人!

每天十一二點睡,常常四點半五點就自然醒。夜深人靜的時候,總在思考自己還有什麼可以做得更好?可以怎麼節省時間?省下的時間還可以做些什麼?那些案子可碰?那些案子不要碰?未來的方向在那兒?

想去旅行要三思,不能請特休、不能請病假、24小時待命沒有加班費,他媽的勞保大部分在我們身上都不適用,健保還要繳最貴的那個級距。尾牙不能參加摸彩,沒有年終獎金還要發一堆錢出去。有時候真的會想,幹嘛不找間大公司乖乖待著就好?

創業這條不歸路真的很孤單。如果非自虐狂者,心臟不夠強大,抗壓性不夠強,千萬不要輕易嘗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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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胖胖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