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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,妳來台大交換學生,遇到在小福吃冰的我。妳拿著耶穌基督向我走來,用極其生硬的中文跟我傳教。

後來,我們每次用英文溝通不下去,就會變成妳說韓文,我說中文的好笑畫面。而我至今還記得,妳認識並會說的漢字,是我最喜歡的蘭花的「蘭」。而我那時候英文竟是如此爛,爛到連Pisces都不認識,還要妳跟我說two fish two fish我才知道妳是我最喜歡的雙魚座。於是,妳總是貼心的帶著翻譯機。

我帶妳走過台北許多大街小巷,帶妳去逛夜市,認識台北。後來,到了妳要離開台灣的日子,妳給了我一顆糖,說謝謝我帶給妳的快樂;給了我一張妳家鄉帶來的明信片——上頭是一間廟,明信片邊緣是紅褐色的框,背面寫著妳的地址,說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去首爾找妳玩。

我從書包裡拿出一張紙,立馬摺了一朵百合花回送給妳,笑著問妳願不願意當我女朋友。妳笑著看著我,說妳就要回首爾了。我又拿出了一張鈔票,摺了一個戒指,跟妳說,那妳當我的新娘,妳就不用回去啦!沒想到妳竟然回答我:「ok !」

一直到今天,我都還記得妳燦爛的笑容,但是妳給我的明信片,卻隨著我的青春,不知去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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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胖胖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